海南省物价局9日再次下发通知,重申相关收费政策,并强调驾校和教练员不得巧立名目,收取培训费(含考试费)以外的抽题费、加油费、餐饮费等,扰乱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秩序,加重学员负担。
据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收费标准,按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大车(B2)每人每期3400元,小车(C1)每人每期2600元,以上收费不含公安部门的考试费用。各驾校不得在此收费之外,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工作的监管,要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对群众举报的乱收费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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