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公安部又下达了93号文件的补充指导意见,对于为同一辆车销分的第4人和使用同一驾照为第4辆车销分者,本、车都不再锁定,但业务办理窗口将对驾驶人嫌疑调查,对前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人进行询问核对。
近来,关于驾照消分的新闻一直没有停止过,究竟是“一车三本”亦或是一辆车只接受两个驾照消分呢?近日,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日前公安部已经对此规定进行了修改,并下达了93号文件的补充指导意见,对于为同一辆车销分的第4人和使用同一驾照为第4辆车销分者,本、车都不再锁定,但要启动嫌疑调查,以防止买分卖分现象。
据悉,日前公安部刚做完交警系统升级。对超过3人的车或3辆车的人,驾驶员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系统都会提示窗口办业务的交警这是嫌疑业务,需要对办理者进行调查和身份核实。
调查核实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车辆使用情况,具体如需要窗口核对驾驶证、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在什么时间去的哪儿、开的什么车、经过哪条路等。经过核实情况属实者,就可排除顶分、卖分的嫌疑。为防止销分时“说不清”,单位车辆以及私人外借的车辆,需要单位和个人及时做好信息记录。
按规定,窗口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严格审核违法行为证据反映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严格查验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或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核对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否与违法机动车型相符、持证人相貌是否与驾驶证上的照片统一等信息。下一步如果驾驶人进入了嫌疑调查,就必须要通过相应的问询,由交警部门确定驾照或车辆是否有嫌疑。
另据交警相关人士表示,只要确是本人开的车,经窗口询问、核对无误者,车辆可以继续正常使用。
但对于嫌疑车辆或驾驶人通过调查证实确实存在“买分卖分”嫌疑,交警部门将启动进一步的调查程序,调查后发现的“买分卖分”者,将移交治安、刑侦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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