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
驾培企业应当统一对外招收学员和收取费用,在职教练不得自行招生和私自收费。这也许意味着,对教练员“开小灶”需求较高的个人报名考驾照,或会受到影响。日前,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公布《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明确了全市96家驾校和11000多名在职教练的从业规范。
重点
驾校租场地不得少于三年
《办法》对驾培企业,即驾校的开办提出更高的要求:教练车和其他教学设备都应当是驾校投资者出资购置的自有财产,教学场地必须是驾校自有或者租用,且租用的租赁合同,签订租期不得少于三年。此举宣告了“野鸡驾校”从此再没有活路,只要学员认准有办学资质的驾校,那么就不用再担心日后教学场地会出现“人去楼空”的情况。
在职教练员
不得自行招生
针对广州目前存在教练员自行招生和私自收费导致的乱收费现象,《办法》明确要求驾培企业应当统一对外招收学员,统一收取培训费用,并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培训费用。同时也规定,教练员不得酒后从事培训,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
同时为了解决驾校招生量与考试能力脱节导致驾考积压,学员培训质量也无法保证的问题,《办法》明确要求驾培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培训能力合理招生,具体培训学员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培训项目和培训学时。
理论培训面授
不得少于六学时
以往学员报名之后,驾校往往发一本题库和一张光盘,就让学员自学。而现在这种情况会有根本性转变:针对目前驾校理论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办法》明确驾培机构可以采用网上教学和面授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教学,其中面授学时不得少于6学时。而上车实操培训方面,则要求每个学员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实操时不得单独驾驶。
■观察
教练不得“开小灶”自主报考找谁教?
广州市车管部门此前已明确表态,对市民自行报名参加驾驶考试完全放开,且已有成功拿到驾照的案例。但车管部门也建议最好不要选择这种方式,因为缺乏正规驾校的培训和教练车,市民在今年开始难度陡增的考试面前,或会陷入“无限补考”的怪圈。记者了解到,目前驾校教练“开小灶”私收学员,给市民自行报考提供了出路。新规出台后,这条路显然已经行不通了。
不过,昨日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解释,禁止在职教练员私自招生,并非为了遏制自行报考驾照,而主要是因为“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拥有招生资格的,必须是法人代表,也就是驾培企业。而在职教练员只拥有从业资格证,并不具备招生资格”。不过,有关人士也介绍,该《办法》限制的是全市驾培行业中的11000多名在职教练员。此前车管部门提到,自行报名的市民虽然不受学时IC卡制的限制,可以随时约考,但在实操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目前,广州已有企业打算兴建训练场地,以时租形式为这部分市民提供服务。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版目前已挂在广州交通网站(www.gzjt.gov.cn),从5月23日起至6月1日期间公开征求公众对该《办法》的意见。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市交委反映对《办法》修订的有关意见:1.信函: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509室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邮编:5104050;
2.电话:86010045;3.传真:86010179;4.电邮:wgcyu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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