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地区13家驾校由于学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倒查问责。17日,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长春市车辆管理所了解到,这些被倒查问责的驾校,将在年度考核评比中予以扣分。
每月通报交通死亡事故情况
2012年1至7月,长春地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共188人,其中有24名驾驶人的驾龄在3年内,占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总数的12.7%,部分驾驶人在以下驾校培训:万利驾校培训5人,汇通、兴隆、富锋、万隆驾校各培训2人,吉大、北方、久鼎、君安、平安、蓝盾、兴隆(双阳区)、鑫通驾校各1人。
东亚记者从长春市车辆管理所了解到,车管所方面每月将对驾龄在3年内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以约束各驾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提高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比例
东亚记者还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交警总队针对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将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比例,查处比例不低于查处总量的80%,并倒查源头责任,对整治期间查处的客运车辆超员20%、超速20%以上以及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通报交通运输、旅游行政、安监等部门倒查客运企业源头管理责任。
学员可对驾校进行监督
9月14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网上车管所”发布《致初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指导学员们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交警支队告知学员们,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
学员可对驾校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31-88761122、89138972。举报投诉信息也可发往车管所所长邮箱:lzq196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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